





定价:98元
印次:1-3
ISBN:9787302510079
出版日期:2018.10.01
印刷日期:2020.01.02
图书责编:李文彬
图书分类:教材
本书作者在对现代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进行科学建构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和阐发了金融法和国际金融法的以下重大发展变化和问题:国际金融服务市场的准入与营商制度,人民币汇率的国际货币法问题,以《巴塞尔III》为代表的国际银行监管制度及其新发展,国际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IOSCO的证券监管规则,离岸金融与离岸人民币的法律问题,宏观审慎监管制度。 本书属于高端学术著作,强调前沿重大问题,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学为本,并适度地与金融学、经济学实行有机结合。
本书作者在对现代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进行科学建构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和阐发了金融法和国际金融法的以下重大发展变化和问题:国际金融服务市场的准入与营商制度,人民币汇率的国际货币法问题,以《巴塞尔III》为代表的国际银行监管制度及其新发展,国际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IOSCO的证券监管规则,离岸金融与离岸人民币的法律问题,宏观审慎监管制度。 本书属于高端学术著作,强调前沿重大问题,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学为本,并适度地与金融学、经济学实行有机结合。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国际金融是世界经济的核心。在日趋昌明的现代社会,金融和国际金融应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也只有在得到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的条件下才能有效运行。因此,金融法和国际金融法是各国(地区)经济和世界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处于一个快速发展和变化的时代,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变化尤为迅猛,并常常陷入矛盾和困境之中。导致这些发展变化及其所生法律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第一,随着数字经济,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金融业的运用,金融业态正在或已经发生改变。金融不仅服务于实体经济,而且还以脱离实体经济的纯虚拟经济的形式运行和加速创新,这使得金融不但获得了其他经济领域无法比拟的发展速度,而且也带来了其他经济领域无法比拟的复杂和奥妙。金融和国际金融活动固然应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活动,金融法和国际金融法一方面要适时地进行适应性变革,另一方面又难免滞后于实践,出现法律上的罅漏。金融创新与金融法律规制的博弈仍将不断上演。第二,金融机构及其活动受利益驱动不分疆界地寻求着发展空间,因而造就了当今的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但对全球化金融活动的规制和治理仍以各主权国家作为基本构成单元。在这样的格局下,一方面各国金融法需要协调甚至统一以满足金融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金融活动全球化与法律规制国别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金融活动全球化与法律规制国别化之间的矛盾仍将持续不断。总之,金融法和国际金融法在传统金融业态受到冲击和世界由分割走向协调统一的剧烈碰撞中发生着蜕变。 由于以上原因所致,金融法与国际金融法日渐融合。一方面,解决金融全球化出现的问题需要在国...
第一节现代金融法的品性与任务
一、 现代金融法品性的历史考察
二、 金融规制的界定
三、 金融规制根据之探
四、 金融规制的目标
五、 金融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
第二节金融法的概念、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一、 金融法的概念
二、 金融法的主体
三、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四、 金融法的渊源
第二章金融规制论与国际金融法
第一节金融规制论对国际金融法适用与否的问题
一、 金融规制论对国际金融法适用的一面
二、 金融规制论不适应的一面——国际金融法的不同使命与构造
第二节国际金融法概念、主体、调整对象、渊源、范围和体系
一、 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 国际金融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三、 国际金融法的范围与体系
第三章国际金融服务市场的准入与营商制度
第一节国际金融服务市场的准入与营商制度:概念与构造
一、 国际金融服务市场的准入与营商制度:概念解析
二、 国际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与营商制度的构造
第二节WTO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与营商制度
一、 WTO将成员方影响金融服务提供的措施纳入其约束范围
二、 WTO有关金融服务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的制度
三、 GATS的其他约束
四、 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审慎监管的关系
五、 对WTO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与营商制度的评价
第三节我国入世金融服务承诺与遭受的异议
一、 我国入世金融服务承诺与实践
二、 我国入...
本书属于高端学术著作,强调前沿重大问题,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学为本,并适度地与金融学、经济学实行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