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前言
《企业纳税实务》(第三版)自2015年2月出版以来,承蒙读者的厚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至此,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6%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的调整为9%; 2019年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税收政策的变化,需要对原来的教材进行全面更新。为此,在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支持下,编者对教材进行了修订,以体现最新的法规变化。
本次修订,以最新的税收法规(截至2018年5月初)为依据,把“营改增”全面试点以来增值税法规的变化,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印花税等法规的变化和新的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全面体现在本教材之中。
本次修订工作由梁伟样教授负责,在修订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企业和任课教师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存在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9年5月
第二版前言
《企业纳税实务》自2009年8月出版以来,承蒙读者的厚爱,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1年8月31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要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目标。增值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转型,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从2011年9月1日起作了较大的修改;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车船税法》,从2012年开始陆续在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和广东等地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所有这些政策和税法的变化,都迫切要求对原来的教材进行更新。为此,在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支持下,我们对《企业纳税实务》教材进行了修订。
与原教材相比,第二版教材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1) 教材体例和结构基本保持不变。原教材按照纳税实际工作过程设计项目和学习任务,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线,从反馈的信息看,体现了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高职教育要求。再版时仍保留这一基本框架,增加了一些典型案例,同时对项目导入案例进行了解析,更加便于教与学。
(2) 系统地吸收了最新的税制内容。再版教材所涉及的所有税种的相关法规均以修订交稿日(2012年11月)时我国的税收与会计法规为主要依据,充分体现了教材的时效性。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等地陆续开展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由于许多内容还在不断修改和完善之中,因此这部分内容没有写入正文,将其放在教材附录中,供读者参考。
(3) 调整了部分内容。为了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衔接,对原来教材的税种做了调整,删除了原项目九的内容,在项目八中增加了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资源税计算申报与核算的内容。
(4) 教材正文中增加了“提示”专栏,目的是方便前后知识的比较和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提示。
(5) 为了与再版后的教材配套,同步修订了《企业纳税全真实训》。
本书由梁伟样教授负责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部门、企业和任课教师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税法在变,会计在变,教材也应及时更新。在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力争使教材内容及时反映最新变化。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书中存在的不足,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