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个国家未来的选择不是在“生态”与“经济”二者之间取其一,而是在“生态和经济双赢”与“生态和经济皆输”二者之间取其一。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实行清洁生产。
——KBMisra Clean Production Berlin: Springer, 1996
一、 研究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目前“经济发展基本上仍然沿用以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国家环保局:《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载《中国环境年鉴(1993)》,52页,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在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经济和科技水平都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国家计委等:《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页,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迅速发展,再加上环境法制不健全、以污染物末端处理(endofpipe treatment)为中心、执法力度较为薄弱,即处于“不良立法”和“低度执法”状态,致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总体上日趋严重。
面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无论是“经济优先”、“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还是“环境优先”、“零增长”的悲观论调均不足取,谋求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则成了我国的必然选择和基本国策。而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特别是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必由之路,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并得到联合国《21世纪议程》、《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等重要文件的肯认。
清洁生产涉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行政管理、经济调控、政策法规等多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其中清洁生产法是清洁生产战略和政策的定型化、法制化,是将清洁生产付诸实施的重要工具和保障手段。发达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研究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政府1990年还制定了《污染预防法》,宣布以污染预防政策取代实施了20余年的污染物末端处理政策,并对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以及相应的资金、技术等措施进行了调整。而在20世纪末,我国开始着手制定有关清洁生产的专门法律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专门的清洁生产法律列入了其立法规划。其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调研和论证工作。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作为该法草案起草小组的成员,笔者从1999年秋季开始对清洁生产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某些省市也已经、正在或将要制定清洁生产地方性法规。但从总体上看,清洁生产研究侧重于技术和政策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非常薄弱,因此急需加强对清洁生产法的研究,以便为有关立法活动提供理论支持,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事业。
总之,对清洁生产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有利于完善我国环境资源法特别是清洁生产法的理论和制度,有利于促进和保障我国的工业污染防治战略由污染物末端处理向污染预防(Pollution Prevention)、清洁生产转变,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具有显著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的范围和基本理念
清洁生产,是相对于传统的污染物末端处理而言的,也有人称之为污染预防(Pollution Prevention)、废物最小量化(Waste Minimization)、无废工艺(Nowaste Technologies)、污染物的源头削减(Source Reduction)源头削减是指在进行再生利用、处理和处置之前,减少流入或释放到环境中的任何有害物质、污染物或其组分的数量,减少这些有害物质、污染物或其组分对公共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或全过程控制等。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大力倡导下,清洁生产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环境保护的新潮流,但迄今为止,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概念。
一般说来,清洁生产涉及清洁的能源、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产品和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而推行清洁生产就是在宏观层次上(包括清洁生产的计划、规划、组织、协调、评价、管理等环节)实现对生产的全过程调控和在微观层次上(包括能源和原材料的采集、运输、储存、预处理、使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的选用、改造,产品的加工、成型、包装、回收、处理,服务的提供以及对废弃物进行的必要的末端处理等环节)实现对物料转化的全过程控制,通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尽可能地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从而降低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风险。
清洁生产内涵的丰富性和外延的广泛性,决定了清洁生产法研究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而无论从学术还是立法的角度看,均须对有关的研究或调整范围加以明确界定,再加上工业活动是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行为,工业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与共的关键,因此笔者将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对工业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和工业产品的清洁生产法律调控问题之上。而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化的经济手段、信息手段、自愿措施以及必要的行政管制手段,结合政府、社会、市场等方面的力量,依法引导、促进甚至迫使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则是本研究工作的基本理念。
三、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清洁生产法的研究,涉及产生背景、基本理论、国际比较以及我国清洁生产的法律对策等四方面的内容,将采取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经济分析等方法。其基本思路和主要特色即在于综合运用环境科学与技术、法学、经济学以及行为科学等的有关理论,对清洁生产法这一复杂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性、系统化研究。思路框架是:
第一部分(第一章)清洁生产法的产生背景研究。
介绍当今世界环境保护新潮流,即清洁生产法的产生背景——从污染物“末端处理”到“清洁生产”。
第二部分(第二章至第六章)清洁生产法的基本理论研究。
对清洁生产法的含义、本质、特征、存在形式、基本目的、地位、功能、思想基础、利益机制、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等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第三部分(第七章)清洁生产法的比较研究。
对部分发达国家、经济转型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清洁生产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探讨各国清洁生产法的主要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部分(第八章)我国清洁生产的法律对策研究。
结合我国清洁生产立法的现状、各国清洁生产立法的一般发展规律等,对完善我国清洁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完善我国清洁生产立法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采取的表现形式、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等重要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