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公和私”的矛盾是当代中国和现代世界的主要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构建一个具备哲学高度的理论体系。本书以亚当·斯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思想为基础,在充分吸收东方阴阳法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以平衡主义为核心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可以分为学术、理论、政策、方法和实践五个层次(本书所涉及的主要是前三个层次)。平衡主义包括以下四条原理:(1)从统一到平衡:平衡法;(2)从两极到中介:中介原理;(3)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平衡;(4)理想与现实的统一。以此为基础,本书提出了解决当今世界公私矛盾的三条原则:“公私分离的原则”、“以物的体系为中介的公私统一和转化原则”以及“从个体的恶到整体的善的转化原则”,以及三个政策目标:(1)在国内,建立“个体—市民社会—国家”的三元结构,通过强化市民社会的作用,实现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2)在国际上,构建“民族国家—物象本身—世界”的三元结构,利用跨国资本、国际贸易、世界市场等“物象本身”这一中介体系,来调节国家间的矛盾,推动国际关系向更加平衡与合作的方向发展。(3)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一个面向未来的“全球共同体”或者说“自由个体的联合体”。总之,本书的目的在于,要在个人与国家之间,平衡个人自由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助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国家和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全球之间,平衡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之间的矛盾,为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提供新的视角和解决办法,实现全球“文明互鉴、共同发展”。本书是清华大学全球共同发展研究院“《公私论》研究”(2022年2月24日立项)项目的正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