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准物权研究》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学科著作类)奖一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编的《合同法》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 · 总则》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 纲》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负责人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及北京市精品课程,作为负责人的民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负责人的《债法》被评为北京市及清华大学精品课程。2、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代表性著作有《合同法总论》、《违约损害赔偿研究》;3、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代表性著作《期待权研究》、《物权法原理》、《民法学》;4、程啸,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代表性著作有《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担保物权》、《不动产登记法研究》、《侵权行为法总论》、《侵权责任法》;5、王洪亮,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有《物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基础》;6、耿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有《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