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通过民主和法治获得解放
——读《在事实与规范之间》/高鸿钧1
一、 返回元代码:交往理性的重新发现2
二、 政治民主与合法之法:重续人类解放的篇章5
三、 世界大同与伦理多元:“宪法爱国主义”的深远意旨13
四、 多余的话:对反思的反思与对批判的批判16
第一章事实性与有效性22
一、 语言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23
二、 社会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29
三、 法律层面的事实性与有效性39
第二章内在视角与外在视角43
一、 外在视角:作为社会实在的法45
二、 内在视角:作为应然规范的法律51
三、 双重视角:作为社会整合媒介的法律58
第三章商谈论视域中的基本权利体系67
一、 私人自主与公共自主关系的重构68
二、 现代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79
三、 基本权利的建构、论证及其意义86
第四章商谈论视域中的法治国原则95
一、 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一种新的思路96
二、 通过民主立法过程产生交往权力112
三、 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与分权逻辑121
第五章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141
一、 法律确定性的标准:从分析性到融贯性143
二、 融贯性:德沃金方案中的问题150
三、 程序主义的法律确定性:从独白走向商谈155
第六章司法审查与民主立法机关的优先性164
一、 基本权利:从抗拒权利到法律秩序的基础性原则167
二、 基本权利:从价值到规范172
三、 司法审查的方法及其存在问题178
第七章商议性政治的义理及其可行性183
一、 从可行性看商议性政治183
二、 解决可行性问题的方案186
三、 具体论证中的诸要点190
四、 商议性政治的渐进性215
第八章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协商民主的发源地217
一、 “轻”与“重”:多元主义民主的双重困境219
二、 经济学民主的不能承受之轻226
三、 系统际民主的不能承受之重240
四、 “扩大的”协商民主:活跃的市民社会和有待激活的政治公共领域261
第九章法范式与合法性:商谈论视角的批判与重建285
一、 法范式的转换:私法的实质化及其后果287
二、 摆脱困境的出路:走向一种新型法范式299
三、 法治国的未来:通过重构实现整合和超越312
附录一权利体系与交往自由/俞静贤332
一、 主观权利与客观法、人权与人民主权334
二、 理性道德与实在法342
三、 权利体系的论证348
附录二从主观权利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陆宇峰358
一、 古典自然法传统中的主观权利论359
二、 实证主义与系统理论:主观权利的隐没363
三、 哈贝马斯:主观权利的程序主义理解367
附录三法治国家:交往权力的生成/俞静贤373
一、 法治国诸原则有什么用373
二、 为什么交往权力必不可少375
三、 交往权力如何可能产生381
四、 法治国诸原则392
五、 法治国诸原则如何完成任务395
附录四现代法律的道德向度与伦理向度/鲁楠399
一、 道德与伦理界分的起源400
二、 道德与伦理界分的现代语境及其张力404
三、 商谈论视角下道德与伦理的和解417
四、 商谈论视域下的“宪法爱国主义”429
附录五民主与正当性问题——读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第一章/泮伟江437
附录六复杂社会与民主三题/陆宇峰447
一、 复杂社会不能没有民主448
二、 复杂社会如何实现民主452
三、 在复杂社会如何保障一个自由的政治公共领域458
附录七商谈论视野下的司法合理性/钱济平461
一、 正当性法律的语用关照463
二、 司法解释合理性的哲学基础471
三、 法律职业者的困境和突破479
四、 道德、伦理和实用的论辩486
参考文献491
后记505